
12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確定政府指導價。
根據“雙減”舉措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通知確定,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線下按不同班型制定的標準課程時長的基準收費標準為:10人以下班型(不包含一對一)30元/標準課時/人次,10—35人班型15元/標準課時/人次,35人以上班型12元/標準課時/人次。標準課程時長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各培訓機構可在自治區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此外,對于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參照執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對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假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確保政策平穩落地。
根據規定,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包括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來源:內蒙古日報
責任編輯: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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