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進一步做好呼包鄂烏城鄉居民
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包鄂烏“十四五”一體化發展規劃的通知》精神,在嚴格執行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進一步規范醫?;鹬Ц斗秶?,公平適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保障權益的基礎上,實現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以下簡稱呼包鄂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政策標準統一,推動呼包鄂烏一體化高質量發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統一籌資標準根據呼包鄂烏前三年大病保險籌資總額、基金支出、基金結余等情況確定籌資標準,2022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二、統一政策標準(一)起付線。2022年大病保險起付線為年度累計個人負擔1.4萬元。(二)報銷比例及支付范圍。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符合政策的特慢病門診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超出起付線以上的政策范圍內費用部分,由大病保險按60%比例支付。(三)最高支付限額。全面取消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四)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三、有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大病保險工作,認真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區規范政策銜接,適宜適度確定保障水平。指導經辦機構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完善經辦服務,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二)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策解讀和服務宣傳,增加責任意識,密切跟蹤分析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預期,讓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不斷提高參保人獲得感和幸福感。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他盟市可參照執行。今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標準將根據基金運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原《關于做好呼包鄂烏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字〔2020〕122號)同時廢止。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來源:呼和浩特廣播電視臺
責任編輯: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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